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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1月5日,财政部综合司等相关司与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经济与财务司共同研究南水北调工程过渡性资金融资的相关事项。

1月14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南水北调工程过渡性融资有关问题的复函》(财综函〔2010〕1号),明确在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期间,当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不能满足南水北调工程投资需要时,先利用银行贷款等过渡性融资解决,再用以后年度征收的重大水利基金偿还贷款本息;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作为过渡性资金融资主体,负责融资和偿还贷款本息等资金统贷统还工作。

1月14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宁远会见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负责人,商谈南水北调工程使用保险资金的相关事宜。

1月2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宁远会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负责人,商谈南水北调工程使用邮政储蓄银行专项资金的相关事项。

4月1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审计署联合下发通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基金征缴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南水北调工程基金筹集任务。

4月7—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江苏省扬州市召开南水北调系统经济财务工作会议。对南水北调系统资金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主任张基尧讲话,副主任宁远作总结讲话,南水北调系统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4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在郑州市召开了南水北调工程水价工作座谈会。南水北调工程受益区6省(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或物价局、南水北调办负责人参加会议,南水北调工程项目法人负责人参加会议。

6月8—11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赴湖北开展南水北调工程资金供应及其管理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一线的资金供应问题。

7月21—23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赴河南开展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支付及其管理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征地移民资金支付及其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11月8—1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赴河南、江苏、山东、河北调研南水北调系统各单位账面资金积存问题,研究解决控制南水北调系统各单位账面资金的具体有效措施。

12月1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主任鄂竟平主持召开主任专题办公会,研究控制南水北调系统各单位账面资金积存问题的具体措施。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蒋旭光出席。

12月7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召开“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研究进一步建立“小金库”治理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