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 |
- 书评 |
GB/T 18522《水文仪器通则》共分6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参比工作条件;
——第3部分:基本性能及其表示方法;
——第4部分:结构基本要求;
——第5部分:工作条件影响及试验方法;
——第6部分: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
本部分是GB/T 18522的第6部分,是对GB/T 9359.8—1988《水文仪器总技术条件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修订。与GB/T 9359.8—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在检验规则中增加了产品抽样要求(4.2.3),使标准更具可操作性;
——对产品合格性的判断上,补充了相关的规定(4.2.4.2);
——在产品标志和包装中,根据水文仪器的特点,增加了外包装(5.2.1)和内包装(5.2.2)的区分;
——在产品标志中,增加了有关在产品随机文件或包装箱上应注明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标识要求(5.3);
——增加了产品使用说明书一章的有关内容(第9章)。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水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文仪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微玛特科技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冯讷敏、陆旭、徐海峰、原金勇、张诚、蒋兆宏、陆伟佳、薛永辉。
本部分参加起草人:何小刚、邹勇军。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359.8-1988。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