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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规划导则
主编:
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2-04-0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农田水利规划导则》(SL 462—2012)标准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2012年第6号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根据水利部水利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12章。对农田水利规划的任务、规划原则、规划成果和审批程序做了明确的规定。对水资源评价以及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的内容和规划方法,不同类型地区的规划要点和规划原则,防洪、灌溉、排涝、治渍、盐碱地防治等专项规划的任务、规划标准、规划原则和相关的分析计算方法,原有农田水利工程的续建配套和更新改造规划的任务和规划方法,农田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时段,农田水利工程经济评价的内容和分析计算方法等都做了必要的规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为保证农田水利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农田水利工程的高效运行,对建设资金筹措、工程管理运营等经济技术环节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本标准4.4.5条和5.3.5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农村水利司本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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