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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
出版社: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8-03-01
GB/T 18522《水文仪器通则》共分6个部分:——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参比工作条件;——第3部分:基本性能及其表示方法;——第4部分:结构基本要求;——第5部分:工作条件影响及试验方法;——第6部分: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使用说明书。本部分是GB/T 18522的第6部分,是对GB/T 9359.8—1988《水文仪器总技术条件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修订。与GB/T 9359.8—198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在检验规则中增加了产品抽样要求(4.2.3),使标准更具可操作性;——对产品合格性的判断上,补充了相关的规定(4.2.4.2);——在产品标志和包装中,根据水文仪器的特点,增加了外包装(5.2.1)和内包装(5.2.2)的区分;——在产品标志中,增加了有关在产品随机文件或包装箱上应注明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的标识要求(5.3);——增加了产品使用说明书一章的有关内容(第9章)。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水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文仪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太原理工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微玛特科技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冯讷敏、陆旭、徐海峰、原金勇、张诚、蒋兆宏、陆伟佳、薛永辉。本部分参加起草人:何小刚、邹勇军。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9359.8-1988。
主编: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3-01
GB/T 18522《水文仪器通则》分为六个部分,即:——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参比工作条件;——第3部分:基本性能及其表示方法;——第4部分:结构基本要求;——第5部分:工作条件影响及试验方法;——第6部分: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部分为GB/T 18522的第5部分,代替GB/T 9359.6—1988《水文仪器总技术条件 工作条件影响及试验方法》。本部分是对GB/T 9359.6—1988《水文仪器总技术条件 工作条件影响及试验方法》进行修订,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根据水文仪器科技水平、生产工艺、器件应用的不断发展,重新规定了本部分的适用范围,明确水文仪器工作条件影响的定义、确定方法、主要因素和试验方法等,并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GB/T 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的格式进行修订;——考虑到运用电子测量技术的电气型水文仪器品种日益繁多,各种涉电环境或工作条件变化对仪器测量误差会带来一定附加影响等因素,本部分在原标准基础上对水文仪器工作条件变化或影响的试验内容及方法作了比较明确的修订;——本部分对上衔接各水文测验规范、对下指导各产品通用标准的编制或修订。在条文上对原规定的有关内容作了适当的拓宽和调整,并加以明确;——考虑到国内水文仪器生产技术、工艺水平以及电子元器件品种、质量等方面的进步和提高,本部分对水文仪器的工业电磁干扰和模拟雷电波放电等环境试验方法亦做出原则规定;——本部分规定的各项技术内容,主要提供给有关产品设计、制造、试验测试及相关产品标准、技术条件编制时选择应用。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水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文仪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水利部水文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石明华、陆旭、崔玉兰、赵越。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GB/T 9359.6—1988。
主编: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3-03-01
本部分是GB/T 18522《水文仪器通则》的第4部分,代替原GB/T 9359.4—1988《水文仪器总技术条件 结构基本要求》,本部分是水文仪器各项产品标准中的通用性标准。GB/T 18522共分6个部分,即:——第1部分:总则;——第2部分:参比工作条件;——第3部分:基本性能及其表示方法;——第4部分:结构基本要求;——第5部分:工作条件影响及试验方法;——第6部分:检验规则及标志、运输、贮存。本部分是对原GB/T 9359.4—1988《水文仪器总技术条件 结构基本要求》的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根据水文仪器科技水平、生产工艺、器件应用等技术的不断发展,重新规定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以及水文仪器的一般要求、电源、计时、记录单元结构等技术内容,并按照GB/T 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及GB/ 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格式进行修订;——考虑到水文仪器结构形式繁多,各种测量仪器或设备在通用人机关系下对共性结构的要求等应统一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故本标准在原基础上对水文仪器的基本结构等作了进一步的修订和规范;——本部分的修订是在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发展条件下,为满足水文仪器研制和使用需要,在条文上对原规定的有关规定内容作了适当的拓宽和调整,并加以明确;——考虑到国内水文仪器生产技术、工艺水平以及电子元器件质量等方面的进步和提高,本部分对水文仪器的整机要求、安装要求和通用人机关系要求等亦做出原则规定;——本部分规定的基本要求是水文仪器在结构设计和制造时的一般准则,是保证仪器在使用现场能够正常工作的重要条件。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提出。本部分由全国水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文仪器分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水利部综合事业局。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陆旭、鲍良钝、李文明、徐海峰。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 9359.4—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