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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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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海南水利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海南水利
外文名称:

概况

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海南省(简称琼)地处108°15′~120°05′E、3°30′~20°17′N之间。全省陆地面积35 350km2,主要包括海南岛和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领海。其中,海南岛地跨18°10′~20°10′N、108°37′~111°03′E,其陆地面积34 420km2。全省耕地面积占陆地面积的21.6%,全省海域面积占中国海域面积的2/3。

2000年末,全省国内生产总值518.48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6.56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101.69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220.23亿元,地方财政收入44.83亿元。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公告,全省人口787万人,有汉、黎、苗、回等民族。

2000年底,全省行政区划分包括海口(省会)、三亚(地级市)等9个市和10个县(自治县)以及西沙、南沙、中沙群岛办事处。亚洲论坛永久会址设在万泉河出海口——琼海市博鳌镇。

水系及水资源

海南地处热带北缘,气候具有全年暖热、雨量充沛、干湿季节明显的特点。多年平均降雨深为1 758mm。年均水面蒸发深1 400~1 900mm。年径流量为308亿m3,水资源总量319亿m3。但降雨与径流时空分布不均,年际变化大。5~10月为雨季,其降雨量占全年总量的84%~90%,多雨中心在岛中部偏东的山区,岛西部雨量偏小,实测琼中县中平站最大年雨量达5 525mm(1964年),而西部东方市八所站实测最少年雨量265mm(1969年);11月至翌年4月为旱季,岛西、西南部连旱期一般在4~5个月,其中,东方市最长达277 d(1959~1960年)。

海南岛中高周低的地貌形成154条大小河流,从中部山区或丘陵区向四周分流入海,构成放射状的海岛水系。其特点是:河流众多,河短坡陡,难于留住水;落差集中,水能资源丰富;降雨强度大,洪峰高,历时短,两岸农田易遭洪泛之害;河流枯水流量小,全岛未有上等级的内河航道。主要河流有南渡江、昌化江、万泉河,其流域面积分别为7 033、 5 150km2、3 693km2(参见彩图Ⅲ—21)。

Ⅲ—21.海南省水系及工程分布示意图

海南岛80%土壤形成的母质母岩为火成岩、喷出岩等基岩,地下水贫乏;沿海平原经济发达,人口众多,但缺乏建设大中型水库的条件,水的供需分布失衡;海南岛海岸线长1 528km,风暴潮增水与天文潮高潮相遇经常发生风暴潮灾害。

水旱灾害及水土流失

海南素有“十年九旱”和“台风走廊”之称。旱期长,年温高,太阳直射,蒸腾量大,长期以来旱灾是主要灾害之一。1987年秋至1989年夏出现罕见的大旱,松涛水库在死水位下运用,广大农村饮水困难,农作物严重受旱。多年平均在海南岛登陆的热带气旋(台风)为2.6个,绝大部分的台风都伴有大暴雨,洪水泛滥。海南是风、洪、涝、旱、潮等灾害频繁发生的多灾省份。1989年,有4个12级台风于本岛登陆,直接经济损失26.4亿元;2000年10月13~16日,海南东部、北部10多个市县连降暴雨至特大暴雨,全省15个市县230个乡镇296.5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9.1亿元。

据1957年调查,全岛水土流失较严重的地区有308.78km2,1999年第2次全国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显示,海南水土流失面积为583.73km2(多属轻中度侵蚀)。

水利发展

治水历程

1950年以前,海南岛基本没有永久性的水利设施。1950年后,海南的水利建设以抗御干旱、解决农田灌溉为重点,逐步向多功能综合效益发展。

1950~1952年,水利工作重点是逐步恢复和利用过去群众自发搞的临时性工程。1953~1957年,水利工作贯彻以“小型、蓄、引、社办为主”的方针,开展千塘万井运动,兴建较大型引水和中小型水库示范工程,并抓好技术人才培训和规划工作。1958~1965年水利建设大发展时期,提出“以蓄水为主,蓄引提相并举,大中小相结合”的水利建设方针。松涛水库等大批大中小型工程在此期间建成运用。1966~1976年,前5年停滞不前,后5年进入水利建设的第2次高潮,江海堤防、中小河流整治、小水电站、水闸和田间整治等建设取得明显效益。1977~1987年,贯彻“大搞续建配套,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效益”的方针,以工程管理和加固为重点,开展水资源调查与水利化区划和对现有工程的“三查三定”管理基础工作,小水电得到较快发展。

1988年以来,重点抓工程的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套,防渗节水改造,农田整治,农村与乡镇供水,适当建设新水源,加强重点堤防建设。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贯彻实施,水利工作步入法制轨道,统一水资源管理,依法治水、管水、配水,规范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制度,促进水利走向现代化。

水资源开发利用

1950年以来,以抗旱、解决农田灌溉为重点的水利建设不断发展。1952年建成第1座海口攀丹机灌站,1953年兴建第1座小(1)型航空水库,1954年建设第1座大型北岸水闸,1955年建设第1座中型南塘水库,1958年建设第1座大(1)型松涛水库。依据岛西部少雨干旱的特点,先后在西部地区建有松涛、石碌、长茅、大广坝等大型水库。至2000年末,全省建成蓄水工程2 485座。其中,大型水库6座(松涛、石碌、万宁、长茅、大广坝、牛路岭),中型水库70座,小(1)型水库273座,总库容95.71亿m3(水利部门管理69.35亿m3),兴利库容61.67亿m3(水利部门管理43.47亿m3),年供水能力36.1亿m3(未含水力发电供水);引水工程3 459座,引水流量161.95m3/s;各类机电灌排站1 977座,装机33 602 kW,水闸320座。全省蓄、引、提工程年供水能力54.76亿m3

水资源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后,1990年省政府发布《海南省水资源管理办法》,1995年省人大颁布《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地方立法明确:全省城乡范围内地表水、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统一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统一发放取水许可证,统一征收水资源费。1992年上半年全省城乡全面实施取水许可制度,下半年全面征收水资源费。2000年末保有取水许可证2 337套,总许可取水量198.08亿m3。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基本建立起水利法制体系。

防洪(潮)排涝

1950年以前,建有少量防潮堤。1955年开始建设防洪堤。随着经济的发展,防洪(潮)堤建设逐年有所发展,至2000年末,全省建有江海堤168条,长476.63km,直接保护耕地24 800 hm2、人口61.25万人。此外,76座大中型水库的建成,通过调蓄控制常遇洪水,有效地减轻了洪水灾害。据1966年统计,全岛易涝面积48 926 hm2,其中重涝面积10 650 hm2。1951年开始整治,特别是70年代发动群众,按照灌排分家的要求,开三沟排五水,降低地下水水位,并对中小河流进行疏浚整治,提高泄洪能力,一般易涝面积基本得到治理,至2000年末,重涝面积已治理9 900 hm2

农田水利

1950年全岛灌溉面积只有2.47万hm2,随着大批蓄、引、提工程的建设,农田水利灌溉工程快速发展,现已形成以中小型工程为供水水源分布全岛的小灌区,以及以大型工程为供水水源的一批大中型灌区,如松涛、大广坝、长茅、石碌、万宁、龙塘、陵水等。自1984年世界粮食署援助松涛灌区进行渠道防渗节水改造与土地平整开始,每年冬季农田水利建设,结合农业综合开发,以农田整治与灌区配套为重点,至2000年末,全省配套改造防渗渠道7000km,同时各类节水型的微灌技术及节水灌溉制度初步得到推广。2000年末,全省有效灌溉面积为243 260 hm2,占总耕地面积的56%,其中,水田有效灌溉面积214 850 hm2

水资源开发利用及农田水利事业的发展,促进粮食与农业经济的发展。1950年,236000 hm2水旱田年产粮食38.8万t,而1998年水旱田面积为246 667 hm2,全省粮食增至230.1万t。以水利发展初具规模的1966~2000年(按水利效益占30%)计,水利增加粮食总量达1 548.32万t,年平均水利增产粮食44.24万t。

农村供水

海南省广大基岩地区地下水贫乏,连续干旱,农村饮水普遍困难,特别是琼山市羊山和定安县龙塘至岭口等地区,玄武岩裸露半裸露,地表水奇缺,群众饮水主要靠水缸或地窖集雨水。1962年,琼山县政府成立了羊山地区工委食水局,组织与领导该地人民挖井,拨出部分粮食给予补助。1964年开始,每年从农水经费中拨出部分资金帮助农村挖井。从1984年开始,广东省、海南行政区与自治州政府分别决定,从各级地方财政拨出专款,并利用国家以工代赈、扶贫、老区建设等专项资金,帮助解决农民饮水难问题。至2000年末,全省共完成农村饮水工程8 026处,年增加供水量4 153万m3,解决饮水困难178.43万人(受益人口220.4万人),57.05万人喝上自来水。

城镇供水

1962年,海南第1个海口市自来水厂建成投产。1975年以来,水利部门投资建设了三亚第一、第二、第三自来水厂及其供水水库。20世纪80年代中期,为做到“全面服务,转轨变型、有偿供水”,水利部门在海口市建成永庄自来水厂,在东方八所工业开发区建成供水厂,至1998年底,全省在乡镇政府驻地及部分村委会共兴建248座自来水厂,日供水能力42.4万m3。有一批大中型水利工程向城镇与工业供水提供水源,如松涛、石碌、万宁、赤田、福万、龙塘、加积、福山、高坡岭、永庄、凤潭、良坡等水库。

水土保持

自1957年开始对局部水土流失地区进行综合治理以来,分别成立了澄迈、琼山、文昌等水土保持站。1999年利用国债资金加大对儋州蚂蝗岭等流失区进行治理。至2000年底,共整治水土流失面积247.1km2。有效的综合治理保护了重流失区周边的耕地与村庄免遭泥石流覆盖,大大改善了其生存环境。

水力发电

20世纪40年代曾建有东方水电站,1947年被洪水毁坏,1958年修复,从此开始水电建设。60~90年代期间,先后建成较大容量的南丰、牛路岭、大广坝等水电站,并促进海南电力网各时期的建设水平。至2000年底,全省建有水电站304座,装机容量534.8mW。其中,小水电站302座,装机容量214.89mW,2000年小水电年发电量67 284万kW·h。据统计,1966~2000年的35年里,小水电总发电量达98.82亿kW·h,为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电提供了电源。

滩涂开发

据20世纪90年代国土部门土地详查资料,全省滩涂面积145 520 hm2,其中海南岛为55 887 hm2。1950年以前,岛西部海岸滩涂已被围垦建设盐场,如英歌海盐场面积2 666.7 hm2。而岛北部沿海有大片红树林滩地已辟为旅游区,海口市已将海甸岛等地围垦成为城市建设用地。岛东部沿海滩涂开发以海水养殖为主。为将海南建成生态省,还应坚持在不破坏沿海生态环境条件下适度开发。

水利改革

改变单纯为农业灌溉服务为整个国民经济服务,改变无偿供水为有偿供水,发展小水电及其供电网区,发展城镇供水,以自身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多种经营,建立水利资产经营体制;走社会办水利的路子,改变单纯依赖国家投资为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水利投资体制,各级政府与集体群众通过投资、融资、贷款、自筹等十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建省以来,小水电上网价格、农业灌溉水价与工业城镇供水水价都进行多次调整,制定各种规费标准,逐步建立起水利价格收费体系;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局机关进行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水利机构

1950年,海南行政区公署设置农林处,下设水利科。1954年7月设水利处,1959年秋水利与电力合并,分别设置海南行政区水利电力局和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水利电力局。1988年建省时,在省农业厅设水利处。1989年2月,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水利局,明确为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1994年5月,省政府下文确定海南省水利局是主管全省水利工作的省政府直属机构。局直属有松涛工管局、设计院、水文总站、质检定额站、水资源管理中心、水电技术中心、培训中心等事业单位。2000年末,全省水利系统在岗职工10 433人。2003年5月,海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原省水利局改组为海南省水务局。

展望

21世纪初期的5~10年内海南将结合海岛水系特点,为海南“一省两地”和建设生态省战略的实施,提供防洪(潮)安全、水资源供给和水环境与生态保护为核心的协调统一的支撑与保障体系,其建设重点是:

(1)抓紧大隆控制性防洪水利枢纽建设,积极开展迈湾、红岭─大边河控制性枢纽的各项前期工作,争取尽早兴建。

(2)加快改造与加固江海堤防,特别是南渡江河口防洪(潮)堤及城镇防洪工程建设。

(3)抓紧对大中型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4)续建配套松涛和大广坝灌区的建设与防渗节水改造,筹资建设戈枕配水枢纽及中干渠灌溉系统。

(5)尽快启动省防汛指挥系统与水资源保护监管系统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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