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百科
古代河工上使用的检验土堤质量的方法。发明时代不详,宋代已见记载。《问水集》中所谓“旧以锥利”,即指此法。《河防一览》则有更明确记载:“验堤之法,用铁锥筒探之。”以后凡是检查新堤夯筑是否密实,旧堤...[查看详细]
中国历代都在中央机构设置管理水利的部门、职官,或在部门设属官或专设机构。随着官制的发展,地方机构也设水利职官,由地方长官、副职主管或兼管水利。夏商周、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2070~前221年)夏朝设有水...[查看详细]
据考古发现,距今7 000年左右中国就发明了凿井技术,6 000多年前有了稻田沟渠灌溉设施,四五千年前开始夯土筑城垣,开挖城壕,御敌防洪,连通自然河道,引水排水,通渠运输。水利法规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而产...[查看详细]
元代初期朝廷发布的农桑水利的法律条款。颁行于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于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再次颁布。元朝统一中国后,面对由蒙古族游牧社会经济转为中原农业社会经济的现实,元世祖忽必烈采取重农政策...[查看详细]
西夏是党项族于11世纪在中国西北地区以兴庆府(今银川市)为京都建立的割据一方的封建王朝,为蒙古所灭,历时196年。西夏仁宗天盛年间颁行的《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为现今能见到的中国历史上最早的用少数民族文...[查看详细]
中国唐代由朝廷颁行的水利管理法规。原文早已失佚。清末,在敦煌千佛洞窖藏文献中,发现《水部式》残卷。残卷共29段,按内容可分为35条,2 600余字,内容包括:农田水利管理,碾硙的设置及其用水量的规定,航运...[查看详细]
中国北宋朝廷颁布的农田水利政策条例。又名《农田利害条约》,熙宁二年(1069年)十一月施行,它是王安石变法的内容之一。条例拟定前,政府曾派官员调查各地农田水利状况,同时指示地方提出建议交分设专官勘察...[查看详细]
清代工程建设法规。则例是清代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其特点主要是一事一例,以定例为法,用定例作为官府处理公务的依据,规范政府各部门政务活动。会典与各种则例构成清代的行政法律体系。水利工程的岁修、大修...[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