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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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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吉林水利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吉林水利
外文名称:

概况

吉林省(简称吉)是地处中国东北腹地的边疆省份。幅员范围121°38′~131°19′E、40°52′~46°18′N。东临俄罗斯,东南隔鸭绿江、图们江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相望,南连辽宁省,西接内蒙古自治区,北邻黑龙江省。全省总面积18.74万km2。东部是长白山地,西部为松辽平原,中东部为低山丘陵区,中西部为台地平原区。全省多年平均年降水量621.9mm,由东南向西北递减;多年平均年陆地蒸发量300~500mm,由东南向西北递增。长白山区多年平均年降水量750mm,年陆地蒸发量300mm;至西部松辽平原年降水量渐次降至400~370mm,而年陆地蒸发量则增至1 784.7mm。全省年平均气温2~6 ℃。无霜期120~160 d。各地年日照时数2 200~3000 h。

2000年末,吉林省辖8个地级市,1个少数民族自治州,20个县级市,18个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19个市辖区。总人口2 728万人。吉林省是国家重点商品粮基地之一,耕地面积399.39万hm2,其中水田47.50万hm2。工业形成了以汽车制造和化工为主导的综合体系。2000年国内生产总值1 821.19亿元。

水系及水资源

全省有流域面积20km2以上的河流1 648条、水面面积6.67 hm2以上的湖泊1 397处,分属松花江、鸭绿江、图们江、辽河、绥芬河五大水系。吉林省是河源省份,松花江和中朝界河鸭绿江、图们江皆源出长白山区,辽河的大支流东辽河发源于东辽县。主要江河19条,其中有松花江水系的松花江上游(又称第二松花江)、嫩江、松花江干流、洮儿河、拉林河、卡岔河、饮马河、伊通河、新凯河、辉发河;辽河水系的东辽河和西辽河;图们江水系的图们江、珲春河、布尔哈通河、嘎呀河、海兰河;鸭绿江水系的鸭绿江和浑江。(参见彩图Ⅲ—7)

Ⅲ—7.吉林省水系及工程分布示意图

水资源量404.25亿m3,其中河川径流量356.57亿m3,地下水113.18亿m3(其中补给河川径流的重复量65.50亿m3)。人均占有河川径流量1 357m3(以2000年人口计)。各水系河川径流量:松花江214.38亿m3,鸭绿江74.70亿m3,图们江51.90亿m3,辽河11.06亿m3,绥芬河4.53亿m3。全省可开发的水能资源量5 008.1mW,98%集中在东部长白山区。

水旱灾害

吉林省自辽代始有水灾记载,元代始有旱灾记载,且都少而粗略。1825年今长春地区始有连续的水旱灾害定性资料,至1948年的124年间,水灾发生46年,约2.7年出现1次;旱灾发生29年,约4.3年出现1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水旱灾害有了连续的统计资料,至2000年的52年中,水灾发生24年,约2.2年出现1次;旱灾发生29年,约1.8年出现1次。52年中,水旱灾害成灾面积年均60.67万hm2,造成较为严重的经济损失。如1995年和1998年松花江和嫩江先后发生超历史纪录的特大洪水,虽经奋力抢险,把灾情降到最低程度,但经济损失仍是巨大的。

水利发展

治水历程

吉林省农田水利最早见于唐代,《新唐书·渤海传》有“卢城之稻”的记载(卢城即今龙井市),渤海国灭亡后,种稻历史中断。19世纪中叶,有朝鲜族农民在通化一带引山溪之水开垦水田,渐次扩展到延吉、龙井和省中部诸县。至1930年已开发水田5万余hm2。明代已有航运之利,永乐七年(1409年)明成祖派军队在吉林市松花江段设厂造船,水运军队和粮饷于奴尔干都司。清代为抗击俄罗斯也造船于此。采捕之利辽代有“春捺钵”设“头鱼宴”的记述;清代在今永吉县乌拉街镇设“打牲乌拉总管衙门”,为朝廷捕鱼、采珠。至日本占领东北时期,日本侵略者为掠夺东北水利资源,在松花江建丰满水电站,在东辽河建二龙山水库,在翁克河建太平池水库(1945年汛期决口),并开始建设前郭、梨树等灌区。至1949年,全省有大型水库2座,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9座,塘坝61座,抽水站5处。农田灌溉主要靠2 900多座柳条压石坝。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水利建设共经历了以下6个发展阶段:

(1)1949~1957年,以恢复、扩建防洪、灌溉工程为重点。查勘了10条主要江河,恢复、扩建了26处万亩(约667 hm2)以上灌区,建成了3座中型水库、536座小型水库,整修和新建2 228km堤防。

(2)1958~1960年,在“以蓄为主,小型为主,社办为主”的方针指引下,在中部地区开工建设太平池、海龙、新立城、石头口门、星星哨等5座大型水库和68座中型水库,并开始在东部山区建设小水电。由于大部分工程受资金、物资、技术条件的限制而停建、缓建,但为吉林省水利建设奠定了基础。

(3)1961~1969年,水利建设以治涝为重点,结合发展灌溉。初步治理易涝耕地73万hm2,在西部地区治理重点涝区33片。建设了云峰水电站和亮甲山、亚东、二道等大中型农用水库。

(4)1970~1978年,以发展灌溉为重点。为贯彻国家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实现“一人一亩水浇地”,先后建成了星星哨、向海、月亮泡3座大型水库和33座中型水库、484座小型水库,建设万亩以上灌区153处,实际灌溉面积达到45万hm2

(5)1979~1989年,贯彻“加强管理,狠抓实效”、“全面服务,转轨变型”的方针,水利建设资金削减,主要进行在建工程的续建和病险水库的加固。1984年,水利部门开始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试点县建设;电力部门在松花江上建成白山、红石两座发电水库。

(6)1990~2000年,水利建设在改革中稳步发展。1995年、1998年两次水灾后,水利投入大幅增加,“九五”期间完成国家水利投资80.50亿元,是“八五”期间的5倍多。重点用于主要江河的治理、病险水库的加固、地方水电、节水灌溉、城市防洪和供水。

1949~2000年,水利基建累计完成投资224亿元(其中群众投劳折资104亿元),形成固定资产108亿元,水利工程年供水能力104.33亿m3。全省建成:大型水库13座,中型水库84座,小型水库1 216座,塘坝7 551座,形成总库容306.83亿m3;江河堤防7 457km,其中主要江河堤防4 088km。全省有效灌溉面积131.51万hm2,实际灌溉面积98.52万hm2;地方水电站135座,装机容量28.74万kW。治理易涝耕地100.85万hm2;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3万hm2;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人口287万人,大牲畜138万头;41座滨河的县以上城市有38座完成了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水产品年产量14万t;内河通航里程1 595km。

防洪

1949年开始修筑洮儿河堤防和辉发河桦甸大堤,治理危害严重的河流;1958年大量修建大中型水库调蓄洪水。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吉林省已初步形成主支堤配套、挡蓄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进入90年代,加快了主要江河的堤防达标建设步伐。1995年中、东部特大洪水后,重点进行城市防洪建设和防汛指挥系统现代化建设。至2000年,全省建成江河堤防7 457km,保护耕地112.2万hm2、人口698万人;共修建大中型水库97座,总库容295.82亿m3,其中大型水库的防洪库容84亿m3;全省41座滨河县以上城市中,有37座达到50年一遇以上的防洪标准;防汛指挥系统基本建成了防汛计算机广域网,扩建完善了省市间无线通信网络系统,水库洪水调度系统正在建设中。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在1995年和1998年两次特大洪水中,发挥了显著效益。

农田水利

1949年,全省实际灌溉面积8.50万hm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过6个阶段的建设,全省共建成农用大型水库8座、中型水库64座、小型水库1 216座;机电灌排站5 369座、配套机电井9.04万眼;建设万亩以上灌区158处。全省有效灌溉面积131.51万hm2,实际灌溉面积98.52万hm2,各是1949年的14倍和11.6倍;治理易涝耕地100.85万hm2,占全省易涝耕地总面积的90.4%,其中治涝标准达5年一遇以上的88.41万hm2,5000 hm2以上的重点涝区53片。1995年以后加快了节水灌溉建设步伐,至2000年,在西部14个易旱县(市、区)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40万hm2,其中喷灌24万hm2,管灌16万hm2。建立了32个节水灌溉示范区。对梨树、洮儿河、前郭、海龙、永舒、白沙滩、饮马河等7处有效灌溉面积6 667 hm2(10万亩)以上的较大灌区进行了节水灌溉配套改造,共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16万hm2(参见彩图Ⅶ—24)。

Ⅶ—24 吉林白城洮儿河灌区引水工程

王跃刚摄

城乡供水

(1)农村饮水和防病改水。吉林省东部山区和西部平原区较多地分布着饮用水缺乏区和地方病重患区。1950年在抚松县成立了第1个地方病防治专业机构;1959年在该县万良村打出了第1眼百米深的防病水井;1966年有13个县成立了“卫生打井队”,打防病改水井。20世纪70年代初,水利部门成立“水利井队”,在农田基本建设中结合进行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1983年以后,本着“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实行国家投资、地方匹配、群众集资办法进行农村饮、改水建设;成立自来水公司,推行“建管用一条龙”责任制,并把农村饮、改水工程纳入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农村水利天池杯”竞赛内容,收到显著效果。至2000年,全省共建成各类农村饮、改水工程7 886处,解决了287.01万人口的饮水问题。

(2)乡镇供水。1988年乡镇供水工作开始由水利部门承担。主要靠贷款和群众集资发展乡镇供水。到2000年,全省共解决了684个乡镇的供水问题,受益人口442.81万人。

(3)城市供水。1949年前,只有吉林市和长春市2处水厂,日供水量7.3万m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20世纪50年代起逐步建成一批新的城市水源工程,除大型水库新立城外,有中型水库16座,小型水库6座。进入90年代,城市缺水问题更加突出,遂修建了一些引水工程,主要有:“引松入长”工程(日引水量90万m3)、四平市二龙湖引水工程和敦化市小石河引水工程。2000年全省水利工程总供水量79.93亿m3,其中农业用水69.41亿m3,工业用水5.83亿m3,城镇生活用水4.68亿m3

水土保持

20世纪50~60年代掀起了治山治水的群众运动,但由于人为原因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低于新增面积。1979年水土保持机构恢复后,推出了以户承包治理小流域和拍卖“四荒”使用权等改革举措,同时在春秋两季组织“大会战”进行规模治理。至2000年,全省共开发治理小流域37.76万hm2,以各种形式转让“四荒”使用权55万hm2。建成3个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县和30条示范小流域。全省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3.53万hm2,治理与破坏的比例由改革前的1∶1.3下降到1∶0.3。

水力发电

吉林省可开发水电站站点662座(其中15座位于国界河流),可开发水能资源量5 008.1mW,年发电量129.15亿kW·h。1937~1945年,基本建成松花江丰满水电站;1959~1967年,建成鸭绿江云峰水电站;1978~1991年,在云峰水电站下游建成中朝共用的渭原水电站;1975~1992年,在丰满水电站上游建成白山水电站。至此吉林省可开发的4座大型水电站已全部开发。中型水电站可开发站点共24座,至2000年已建成红石、小山、两江3座。小型水电站可开发站点634座。至2000年全省共建成135座小水电站,装机容量共287.4mW,设计年发电量10.11亿kW·h。建成12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大中小水电站已开发142座,总装机容量3 604.9mW,占可开发水能资源量的72%。

淡水养殖

全省有渔用价值的可利用水面29.74万hm2,其中江河水面6.83万hm2,湖泊、水库、池塘22.91万hm2。1949年成鱼产量1.24万t,50年代以捕自然鱼为主,60年代中期贯彻“以养为主,养捕并举”的方针,至1976年养殖产量上升到水产品总量的60%。1980年以后,逐步形成了国有、集体、个体一起上的生产体制,加强了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和水产技术推广工作。1992年水产品年产量达到8.50万t,解决了“吃鱼难”的问题。1993年以后,调整战略部署,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名特优品种,向保供增收方向发展。至2000年水产品年产量达到14.01万t,农村养鱼户2.79万户,渔民人均收入3 883元。

水利改革

①建立了全社会多渠道、多层次的水利建设投入体系。1988年以后,曾建立了农村水利劳动积累工制度、筹集水利基金制度等。至2000年,全省筹集了水利基金6.93亿元,水利劳动积累工累计8.2亿个。②水利转轨变型,由单一为农业服务变为为整个经济社会服务。2000年全省水利经济总收入19.66亿元,创利税1.12亿元。③水价改革。1988~1995年进行了3次水费改革,使水价逐步接近成本。④建立了水利法制体系。1992年以来颁布了10多部省级水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省9个市州已成立了6个水政监察支队,41个县(市、区)成立了28个水政监察大队。⑤建立了水利基层服务体系。全省建立乡镇水利管理站894个,各级抗旱服务队645个。

机构与队伍

2000年9月,吉林省根据国家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吉林省水利厅设9个处室和机关党委。厅机关行政编制63人,事业编制7人。厅直属事业单位22个,企业单位5个。至2000年末,全省水利系统共有企业单位112个、事业单位1 561个、机关64个,职工总数44 110人,其中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3 500人。

展望

吉林省至2010年约需供水150.64亿m3,而现有水利工程供水能力为104.33亿m3。水质污染和水土流失又加剧了水资源的危机。因此,未来的目标必须加强水资源管理,把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优化配置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支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要摸清水资源底数,重新调查评价水资源状况,搞清水资源支撑力,在此基础上优化配置。

(2)充分开发利用水资源。要抓住松花江这条“黄金水道”,尽快建设哈达山水利枢纽等骨干工程;要注意利用洪水资源,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引江河洪水入湖泊的引水工程和引水灌溉工程。努力使全省水利工程的总供水能力达到150亿m3

(3)要大力建设节水型社会。首要是建立节水型农业,发动各行各业支援节水农业建设,大力发展喷灌、管灌、微灌,在未来10年内使旱田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07万hm2。水田灌溉要量水开田,适当发展,同时推广水稻旱作技术,使农业用水占全省总供水量的份额由87%降至70%左右。对工业、服务业等行业要实行用水定额管理和水价调节政策,并限制耗水量大的项目,以促进节约用水。

(4)加强水资源保护。根据水资源保护要求,促进有关部门加强污水治理,保护西部湿地,科学合理地开采地下水。

(5)全面加强水利建设,保障全省经济跨越式发展。加速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在未来10年内,使大、中型水库和主要江河堤防全部得到加固,19条主要江河的防洪能力达到20~50年一遇的标准,41座滨河县以上城市均达到50年一遇以上的防洪标准;进一步完善涝区配套工程建设,使全省110万hm2易涝耕地,全部达到5年一遇以上的治理标准;再新建6个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使全省地方水电装机容量达到710mW;大力治理和预防水土流失,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完成城市供水和农村饮、改水工程建设计划,使饮水困难地区全部解困;充分开发利用水库、湖泊和江河水面发展水产养殖业,在未来10年内使全省水产品年产量达到20万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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