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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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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内蒙古水利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内蒙古水利
外文名称:

概况

内蒙古自治区(简称内蒙古)位于中国的北部边疆,由东北向西南斜伸,呈狭长形。地处97°12′~126°04′E、37°24′~53°23′N之间,横跨经度28°52′,相隔2 500多km;纵占纬度15°59′,直线距离1 700 km;自治区全区土地面积118.3万km2,占全国土地面积的12.3%,居全国第3位。东、南、西三面分别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陕西、宁夏和甘肃8省(自治区)毗邻,跨越三北(东北、华北、西北),靠近京津;北部同蒙古国和俄罗斯接壤,国境线长4 221 km。

内蒙古高原面积占全区总面积53.4%,山地占20.9%,丘陵占16.4%,草原与川滩地占8.5%,沙漠戈壁占26.3%,河流、湖泊、水库等水面面积占0.8%,荒漠化土地达0.87亿hm2。内蒙古气候以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为主,降水量少而不匀,夏季占80%,且多暴雨。日照充足,大部分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 700 h,阿拉善高原达3 400 h以上。年蒸发量大部分地区都高于1 200 mm,在东部兴安岭山地少于1 200 mm,西部巴彦高勒高原达3 200 mm。年平均气温为0~8 ℃,气温年差平均在34~36 ℃,全年大风日数平均在10~40 d,风能资源较丰富。沙尘暴日数大部地区为5~20 d,阿、伊两盟高原达20 d以上。现有蒙、汉、回、满、达斡尔、朝鲜、鄂温克、鄂伦春等49个民族,2000年总人口2 376万人,其中蒙古族402.92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16.96%,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多数的多民族聚居区。

内蒙古土地肥沃,森林、牧场广阔,地下资源丰富,素有“东林西铁,南粮北牧,遍地是煤”的美称。阴山山脉以南的河套灌区、土默川平原,西辽河两岸以及嫩江西岸是重点农业开发区,全区耕地820.1万hm2。草原面积8 666.7万hm2,可利用草场6 800万hm2,居全国五大牧场之首。全区森林面积1 664.6万hm2,号称大兴安岭的“绿色宝库”,是国家主要林业生产基地。工业生产保持较快增长,钢铁、煤炭、机电、石化、建材、纺织、制革、制酒、制糖、服装等都具有相当发展优势和潜力,2000年全区国内生产总值1 400亿元,比1999年增长9.7%,全年劳动生产率13 223元/人,比1999年提高9.2%。

水系及水资源

内蒙古自治区的河流可分外流河和内陆河两种水系。外流河有黑龙江、辽河、大凌河、海滦河、黄河等水系,分布着数千条河流和近千个湖泊。流域面积在300 km2以上的河流有450余条,其中大于1 000 km2以上的约200条。黑龙江在内蒙古境内,主要有额尔古纳河水系和嫩江水系。辽河主要是西辽河水系,由老哈河、西拉木伦河、乌力吉木仁河及教来河等组成。海河上游在自治区境内,主要有二道河和饮马河。滦河在自治区境内主要由闪电河、黑风河和兔力根河汇合而成。大凌河主要有牤牛河和春玉河。黄河从宁夏石嘴山入境到准格尔旗马栅乡出境,全长843 km,主要有大黑河、昆都仑河和八大孔兑流入。区内较大的内陆河有乌拉盖尔河、额济纳河、锡林河、巴音河、塔布河及艾不盖河等(参见彩图Ⅲ—5)。

Ⅲ—5.内蒙古自治区水系及工程分布示意图

内蒙古自治区湖泊在200 km2以上的有呼伦湖(亦称达来湖)、贝尔湖、达里诺尔及乌梁素海等4处,其中呼伦湖面积最大,约2 315 km2,蓄水量约为131亿m3。贝尔湖是中蒙国际淡水湖,湖水总面积约600余km2,总蓄水量约48.8亿m3。位于自治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的居延海,由于上游来水逐年减少,于20世纪70年代干涸,后又补水恢复部分水面,至23.5km2

内蒙古自治区水资源总量为509.22亿m3,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86%,其中地表水371.27亿m3,占总量的72.9%;地下水137.95亿m3,占总量的27.1%。多年平均降水总量3 190亿m3,折合降水深度275.4 mm。西部的阿拉善盟年降水量仅有40~100 mm,东部的呼伦贝尔盟大兴安岭林区降水量为450~500 mm。全区约有85%的地区降水量小于400 mm,而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地区分布也很不均匀,最东部的嫩江水系水资源量占全区水资源总量的38.2%,额尔古纳河水系占总量的26.3%,而西部的黄河水系水资源量仅占总量的10.6%。按人均占有水资源量计算,内蒙古平均值为2 369 m3/人,接近于全国平均值。

水旱灾害

旱灾是内蒙古地区分布最广,危害最重的灾害。自秦汉以来有严重旱灾记载的有463年,占各种自然灾害次数的41.6%。1949年后除呼伦贝尔盟轻旱发生频率为47.1%外,其他地区均在75%以上,有些地区几乎年年发生轻旱。重旱发生频率也在25%左右,即平均4年发生1次。乌兰察布盟后山地区重旱频率达50%左右,平均2年发生1次。牧区在大兴安岭以西,阴山以北,贺兰山以西,年降水更少,干旱较农区为重。牧区轻旱频率在80%左右,重旱频率在50%以上。

连续干旱造成人口的大量减少和经济的严重衰退。如1926~1929年,内蒙古遭受连续大旱。1928年春夏,大风亢旱,绥远(旧省名,1954年撤销,并入内蒙古自治区,即今乌兰察布盟、伊克昭盟、巴彦淖尔盟东部及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全省灾民149.8万人。1929年春夏,滴水未落,绥远省灾民由80万人增至140余万人。

自秦汉以来至1949年,有记载的水灾163年,占各类灾害总数的14.4%,居第2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程度不同的洪灾损失年年都有发生,较大范围的淹没损失平均2年1次。从1950~1990年资料统计,淹地超过6.66万hm2的有31年,占76%;超过13.33万hm2的有20年,占49%。

水利发展

治水历程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面积广阔,牧草资源丰富,具有优越的畜牧业生产条件。据史料记载,历代生活在此地的各民族人民,多以经营畜牧业为主。农业始于军事屯垦,最早的见于秦始皇三十二年(公元前215年),置九原郡(今包头西河套地区),移民屯垦,变牧地为耕田。汉武帝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皆引河及川谷以溉田”。这是内蒙古水利见于正史的最早记载。后来,北魏、唐代都有在内蒙古开发水利的记载。

近代耕作业的兴起,始于清代,范围仅限于河套地区及东南部边沿地带,农田水利也随之兴起。经过240多年的开发,至1949年,全区灌溉面积为28.4万hm2,其中万亩以上灌区17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治水运动和农田基本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其发展历程可分为以下4个阶段:

(1)1949~1957年,国民经济恢复与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为了恢复和发展生产,首先集中力量恢复和建设主要江河堤防和自流灌区。黄河干流从1950~1954年,连续修堤,累计完成土方1 126万m3,堤长620 km,防洪标准提高到5 000 m3/s,基本上达到10年一遇。1947年5月1日成立内蒙古自治区,于1948年即进行西辽河的修堤堵口,整险护岸,经过1949年、1950年大规模施工,至1957年,建成干支流堤防1 060 km,防洪标准达到10年一遇。嫩江各支流及其他河流的重要段落,也都进行了大规模的堤防建设。

在大规模防洪堤建设的同时,还抓了灌区的恢复和建设。在河套灌区修建黄杨闸(后命名为解放闸),于1952年竣工,可控制灌溉面积18.66万hm2。1956年修复民生渠临时灌溉工程,1957年竣工。1952年开始,还在黄河两岸修建了解放渠、胜利渠和民族团结渠三大灌区以及后修的三湖河灌区,灌溉面积共约2万hm2。到1957年,全区有效灌溉面积达到80.33万hm2,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2.8倍。

(2)1958~1970年,“二五”、“三五”及3年调整时期。这个时期以修建骨干工程为中心,全区有一大批大中小型水库及枢纽工程相继开工。如老哈河红山水库、黄河三盛公枢纽及总干渠、大黑河美岱水库、包头昆都仑水库以及辽河平原的莫力庙、孟家段、舍力虎、他拉干、吐尔基山等大型平原水库,在各中小河流上修建46座水库和成百座小型水库。

(3)1971~1980年,水利建设转向大规模开发利用地下水和加强配套建设的阶段。20世纪60年代以前,主要靠手工打井、畜力提水,60年代井灌面积仅占全区灌溉面积5.5%。1972年,自治区根据国务院北方打井会议精神成立打井办公室,在国家的支援下,至1980年底,全区共打机电井12.4万眼,配套机电井11万眼,井灌面积达到63.2万hm2,占全区有效灌溉面积的42%。

(4)1981~2000年,国民经济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从1979年起的3年时间内,水利建设进入“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阶段。现有水利工程实效发挥较好。总灌溉面积达到282.69万hm2

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自治区成立50多年来,水资源开发数量逐年增加。2000年度全区共开发利用水资源量177.68亿m3,其中地下水资源59.10亿m3。按用途分,农牧林灌溉用水量163.42亿m3,工业用水4.87亿m3,城市生活用水6.01亿m3,农村人畜饮水3.38亿m3。全区有效灌溉面积达到237.17万hm2。开辟缺水草场累计到16.79万km2。建设饲草料基地44.77万hm2。按水利工程分类,蓄水工程,全区现有大中小型水库457座,总库容74.78亿m3;引水工程,现有509处,其中大型引水工程6处;地下水工程,全区现有配套机电井23.08万眼(包括城镇生活和工厂企业自备水源井);提水工程,现有大中小型扬水工程1 896座。为确保全区水资源高效和持续利用,1996年以来,在全区大力普及现代节水技术,节水灌溉迅速发展。至2000年全区节水灌溉面积已达75.69万hm2

水环境

据1999~2000年主要河流实测资料,全区污染河长(即Ⅲ类以上水体)为3 941.3 km,占总评价河长的58.6%,年内丰水期较枯水期污染严重。全区四大流域中黄河流域污染最严重,污染河长占其总评价河长的90%;辽河流域次之,污染河长占其总评价河长的54.2%。区内大型水库,除红山、打虎石两座水库外,其余水库水质均在Ⅳ类水体以上。黑河下游的额济纳旗,由于黑河来水减少,生态环境恶化,对当地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影响。

防洪防凌

黄河干流、西辽河下游是防洪、防凌重点地区。自治区成立以后,立即对西辽河实施堵口抢险,修筑堤坝。20世纪50年代初,正式修建黄河防洪大堤,对主要河道开始有计划整治,同时,结合灌溉兴利,在黄河、西辽河、嫩江及其重要支流修筑堤防5 295 km,保护耕地138.09万hm2,保护人口832.51万人;建成大中小型水库457座,蓄水总库容74.78亿m3,建成水闸116座。初步形成了以堤防、河道、整治工程、水库、蓄滞洪区等为主的防洪工程体系,以及预测、预报、防汛调度、抢险抗灾等防护体系。

农田水利

20世纪50年代初,全区农田灌溉面积只有27.73万hm2,至2000年,总灌溉面积发展到282.69万hm2,其中,农田有效灌溉面积237.17万hm2。节水灌溉面积达到75.69万hm2。万亩(666.67hm2)以上灌区165处,其中包括河套灌区、伊盟南岸灌区、土默川灌区、西辽河灌区等大中型灌区。全区粮食产量由自治区成立时的40.5亿kg增加到2000年的127.19亿kg,结束了一个时期由国家调拨粮食的历史。

牧区水利

内蒙古草原面积有88万km2,占全区总面积的74%,是畜牧业生产的主要基地。自治区成立以前,牧区水利一片空白。1947年以后,以改善草原供水条件,开发利用缺水草场为重点,在牧区大力兴建供水基本井等人畜饮水工程,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草牧场供水网。并积极开展利用各种水源,因地制宜地发展饲草料灌溉和天然草原灌溉,为畜牧业生产建立了饲料基地和防灾、抗灾基地。先后建成大中小水库90座,万亩(666.67 hm2)以上扬水站200多座,供水基本井5 837眼,机电井10万眼,筒井近8万眼,灌区20处,其他小型水利工程5 000多处。发展饲草料灌溉面积22.29万hm2,开辟利用缺水草场12.24万km2。这些设施为使畜牧业从靠天养畜向建设养畜过渡,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化做出了巨大贡献。1978年以来,随着“畜草双承包”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牧民建设家庭灌溉草库伦的热潮兴起,到2000年,全区已建成家庭灌溉草库伦12.4万处。草库伦内,水草林料机五配套,种养加相结合,成为牧民防灾抗灾,发展生产的重要基地。

城乡供水

由于自然地理条件和历史上的原因,山老牧区人畜饮水十分困难。1949年以后,党和政府拨出专款,各地结合水利建设优先解决贫困缺水地区及高氟区的人畜饮水问题。“九五”期间,为了彻底解决380万人、1 020万头(只)牲畜的饮水问题,在国务院和有关部委的支持下,人畜饮水380工程正在加紧实施。至2000年,全区共完成投资59 722万元,兴建各类水源工程15 905处,其中有机电井2 978眼,筒井3 138眼,集雨工程9 440个,截伏流287处。铺设输水管道11 745 km,解决了221.73万人,621.8万头(只)牲畜的饮水困难。在水源条件适宜的地方共建成自来水工程1 194处。开展一水多用,饮灌结合,开辟缺水草场16.79万hm2,发展节水灌溉面积0.95万hm2。日增供水量20.18万m3。人畜饮水工程被群众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致富工程。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城市、乡镇及工矿企业水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突出,一批新的供水工程相继建成投产,全区水利年供水量达到177.68亿m3,缓解了用水的紧张局面。

水电建设

自治区境内水能资源较丰,特别是东部地区蕴藏着丰富的水能资源。据普查,全区河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达5 661 MW,有近2 500 MW可以开发,年发电83亿kW·h。1957年建成竣工的乌盟丰镇县的官屯堡水电站是全区第一座小水电站。1965年三盛公修建跌水水电站,1966年锡盟多伦修建吐力更水电站,1969年赤峰红山水库建成水电站,1975年赤峰龙口水电站建成。进入80年代克什克腾、翁牛特旗建成18座水电站,出现了修建水电站的大好局面,1984年克什克腾旗被列为全国100个农村电气化示范县,接着伊盟乌审旗、赤峰翁牛特旗、兴安盟扎赉特旗、锡盟多伦县也相继被列为水电示范旗(县),1991年兴安盟察尔森水电站装机12.8 MW,总库容18亿m3,是内蒙古地区第1个突破10 MW的水电站。1998年万家寨水利枢纽电站建成,1999年3台180 MW机组并网发电,其中1台为内蒙古西部电网调峰,从此内蒙古也有了百万千瓦的大型水电站。截至1999年底自治区共建成水电站31座,装机容量58.1 MW,加上黄河干流万家寨6×180=1 080 MW中有内蒙古3台为540 MW,合计598.1 MW,约占全区蕴藏水力水电资源量5 661 MW的11%。

水土保持

内蒙古自治区水土流失面积18.6万km2,占总面积的15.3%。主要分布在黄河、辽河流域,其次是海河、滦河、内陆河及嫩江右岸。黄、辽重点水土流失侵蚀模数每年每平方公里约1万t左右,最高达2.2万t/km2,每年向黄河、辽河输沙2.8亿t。皇甫川、窟野河、柳河流域是黄河、辽河粗沙的主要来源地。

自治区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有计划地开展山丘区水土保持治理,皇甫川、无定河、永定河、柳河、滦河上游等200多条小流域列为国家重点治理区,实行集中治理,规模开发。黄河流域治沟骨干工程防护开发体系初步形成。截至2000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4万km2,占全区水土流失面积的36%,水土流失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经济得到较快发展。

集雨节水灌溉

1996年以来,水利部门在中西部半干旱缺水的贫困山丘区建设“112”集雨节水灌溉试验、示范工程,即1户农牧民,建1处微(小)型蓄集天然降水的工程,采用节水措施建设2亩抗旱保收田。1998年,国家从资金上给予了支持,加快了建设的步伐,共完成微(小)型蓄集雨水工程51 881处,可存贮雨水377.98万m3,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4万hm2,3年来累计建成集雨工程80 043处,可存贮雨水447.34万m3,收到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机构与队伍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机构设置,自1947年5月起,至今已有54年。其间,机构名称经多次变更,1993年起恢复为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厅下设20个直属事业、企业单位。全区水利系统有职工3万多人,自治区水利厅机关在职65人。在职工总数中,水利专业队伍(由科技人员、科技管理与经济管理人员组成)共9 308人,占职工总数的29.2%。

展望 21世纪初期,全区水利工作,紧紧围绕《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纲要》要求,按照水利发展“十五”计划,调整治水思路,树立资源水利的观念,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使水利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相适宜。近期,解决水资源短缺的主要途径是把节约用水放在首位,变供水管理为需水管理,建设节水型社会。按照水资源的自然属性,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和区域管理相结合,建立起全过程管理的水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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