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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施工环境影响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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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环境影响评价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水利工程施工环境影响评价
外文名称:

对水利工程施工引起的环境改变及其影响进行的预测和分析。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区及其周围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都要产生一定的影响。水利工程施工环境影响评价是为了保护施工区及其周围环境,控制施工污染物对水体、大气、土壤和生物的污染,控制水土流失,保护人群健康。

评价内容

(1)施工对水质的影响。施工时,场地平整,围堰填筑,隧洞排水,砂石骨料加工冲洗,混凝土拌和、浇筑及养护,水泥、化学灌浆,施工机械(油污)及施工附属企业等排放生产废水,施工区人员日常生活与医院排放生活污水,以及垃圾、废料、化学药品等,都会给水体带来污染。应根据国家废水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排放总量与浓度,并提出处理措施。

(2)施工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施工时开挖爆破,骨料加工筛分,水泥仓库装卸,混凝土拌和,机动车辆运输,施工机械运行,附属企业生产及生活烧煤排放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粉尘和飘尘)等,都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应根据有关的排放标准,控制污染源,减少排污量;采取措施,消烟除尘。

(3)施工噪声的影响。噪声来源有固定源与流动源两类。基坑开挖时爆破,是固定型噪声源;重型汽车运输,是流动型噪声源。当噪声等效声级超过一定限度时,人群健康将受到影响。应根据有关的噪声标准,采取措施,控制噪声。

(4)施工固体废物的影响。施工形成的固体废物包括生产废渣和生活垃圾(废料、废油、残渣、废化学药品等),大都数量大,利用率低,占地面积大,常影响生产和环境。要妥善安排弃渣场和提高废渣利用率,防止影响洪水宣泄和水电站尾水出流,并尽可能变废为宝,综合利用;要妥善处理生活垃圾,不使其中的生物病原体扩散,以保障人群健康。

(5)施工对地貌、景观及文物古迹的影响。施工时土石方工程的开挖与弃渣,采石场、取土坑与弃渣场的布置,施工区建设与人群活动等,对地貌、景观及文物古迹均有影响。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措施,恢复地貌,绿化美化环境,控制水土流失,保护文物古迹。

(6)施工对人群健康的影响。施工时大量人员进入工区,并高度集中,如当地有流行性传染病、地方病及自然疫源性疾病等,便可在人群中蔓延与发展;外地带来的传染病(如痢疾、肝炎等)也可能成为主要的流行病。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前疾病调查,加强卫生防疫工作,提出防治措施。

(7) 施工方案对环境的影响。不同的施工方案,对环境的影响也不同。施工影响评价的重点,是施工程序、施工强度与施工方法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施工程序时,注意尽量保护自然植被和文物古迹,把防治污染、恢复景观列入施工程序之中。评价施工强度时,对突发性的强噪声污染,应尽量避免在人群休息时发生,并充分利用地形及气候有利条件使其扩散,减少空气中的污染浓度。评价施工方法时,可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污染源,如将运输混凝土的柴油机车改成电瓶牵引机车。专项施工(如隧洞开挖)时,可采取专门措施,改善水质,减轻空气污染等。

(8) 场内外交通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时场内外道路种类繁多,重型运输机械多,车流量大,而且施工临时道路随工程进度而不断变化,这些情况对环境均有影响。评价时应注意不同交通运输方案(特别是车辆过密、流量过大等)引起的噪声污染和空气污染对居民生活、人身安全、人群健康以及景观、植被、文物古迹的影响。

(9) 施工总布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同的施工总布置给环境带来不同的影响。如施工现场、附属企业区、生活居住区、商业服务区与道路、仓库等混杂布置而又缺乏间隔,或临时建筑很多,地点选择不当等,均会给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施工区应按功能分区,避免交叉混杂,各区之间要留有一定的过渡地带,并尽量与城镇建设长远规划相结合。弃渣场地应与造田、修路、场地平整相结合,附属企业的烟囱、噪声较大的车间,应布置在生活区顺风向的下游,并注意上下水处理以及恢复景观、植被等。对不同的施工总布置方案进行比较,与环境协调,作出最优选择。

(10)其他影响。如施工对邻近地区及下游的环境影响等,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重点,进行评价,并提出施工区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包括人员、设备及经费等)的建议。

评价程序

①对施工现场环境状况和施工设计方案进行调查研究;②识别影响环境的因子,按照不同因子预测方案,对施工中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与评价;③提出具体的减免措施,进行施工环境保护投资与效益分析,提出施工期监测计划及环境保护机构设置的建议;④编制施工环境影响专项评价报告。

评价方法

通常采用单因子评价法,即对各个环境因子分别进行评价。

(1)空气质量评价。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来表征大气污染程度。以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铅、氟化物等浓度值作为评价参数,将浓度值与标准值之比作为单项评价的依据,再计算出综合指数。

(2)水质评价。可采用监测指标评价方法,即以一定时段内监测的水质参数实际浓度(Ci)和其相应的评价标准浓度(Si)相比,求出各参数的相对质量指数(Ci/Si),再求出综合指数(参见水利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3)环境噪声评价。一般采用等效声级法和交通噪声指数法。等效声级法是将某一段时间内间歇暴露的几个不同的A声级按能量平均,以一个A声级表示该段时间内噪声大小。交通噪声指数是综合声级和变动特性对噪声的评价指数,通过L90(为90%的时间超过的A声级)和L10(为10%的时间超过的A声级)进行计算。

(4)固体废物利用评价。一般以废渣利用量与废渣总量之比作为评价标准。利用率越高,说明弃渣场越小,占地面积越小。

其他单因子,如对景观、文物古迹、地貌等的影响,一般采取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除单因子评价方法外,有时也可采用综合评价方法。如施工总体布置评价,是根据总体布置划分的各区域的功能、地貌和地理特点、水文和气象条件、施工现场道路安排、附属企业和居民生活区布置等,按照合理、较为合理、不合理等3个不同级别进行评价,然后加权叠加,得出综合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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