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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防洪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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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防洪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中国防洪史
外文名称:

中国防洪历史悠久,远古人类择丘陵而处,躲避江河洪水泛滥,以躲避为防洪手段。后代不得已时还采用这一方式,但仍不免有特大洪水之灾。进入农业社会后,为了避免洪水淹没农田,开始筑堤埂围护,以堤御洪。先秦相传共工、崇伯鲧筑堤,又传说鲧始作城。鲧堤类似后代护村堤,也类似城。这种手段只是限制洪水淹没地区,不能防止洪水泛滥。

相传大禹治水主要是因水性就下导往低处,一河不足,分为多支,是以疏导方式防洪。这和局部筑堤,防御漫溢并不矛盾。相传他还“陂障九泽”,也是筑堤防水。

春秋战国

堤防由围护一区一地变为沿江河的防御,战国时黄河下游两岸有了系统堤防,堤防成为防洪主要手段。当时黄河两岸堤距宽达50 km,仍以限制泛滥为主。以后于大堤临水一面增筑双重或多重堤防,以垦殖肥沃滩地,河身日益狭窄,堤防成为侵占河道手段。秦统一六国,曾调整堤防,主要对象是这一类的“曲防”。

两汉

汉代防洪手段,从性质上说凡是后代有的,这时都有了。黄河下游已有石堤,同时存在着堤防曲折、宽狭不均及堤内有堤等不合理现象。瓠子堵口及东郡金堤堵口所使用的立堵、平堵等堵口塞决技术都已普遍采用。东汉王景治河,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完成了黄河下游的合理堤防,成效显著,是堤防防洪的成功实例。汉水的局部堤防也始于汉代。

分疏是两汉时采用的另一防洪手段。在黄河上,除浪荡渠、汴渠、济水等渠系有控制的分流外,下游还有漯水分流,更下游常是两支分流或多支分流。如瓠子决口泛滥了23年,向南入泗水、淮水。瓠子堵口后,又分为屯氏河,两支并行70年。屯氏河断,下游又为鸣犊河,仍是两河分流。鸣犊河不甚通畅,后有几次大决,10余年后在最下游数郡决口,分流不堵。西汉末,黄河、汴渠混流。王莽始建国三年(公元11年)决魏郡(今河北省南部),都是大片漫流。直至王景治河成功(公元70年),黄河下游才形成固定河道。自西汉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至东汉永平十三年(公元70年),几乎漫流了100年。不堵塞,也不再大决口,任其自然分流,是一种避洪让洪手段。王景治河做了许多水门,引河水入汴入济,亦属分流。

先秦黄河改道,见于记载的有一次。河行新道往往可以安定若干年。人工改道也可以作为防洪手段。汉武帝时齐人延年建议大改道,自今内蒙古东流。东汉王景时因其自改,加以人工疏、浚、防堵,形成黄河新道。局部裁弯取直,西汉地节年间(公元前69~前66年),曾在贝丘(今山东省临清县南)上游裁弯3处。

除防堵、分疏、改道等手段外,王景治河还大力开浚。西汉人贾让提出大规模调蓄洪水为上策(参见贾让治河三策),稍后关并提出开辟滞洪区,都是以调蓄为防治手段。还有人提出复禹故道,是改道说的一种。下游分开数支,相当于“禹疏九河”,是分疏说的一种。

防洪虽是防水,但黄河决溢成灾,多是由于含沙量太大,淤积太多。西汉末张戎建议春夏集中水流冲刷淤沙,由治水进一步发展到治沙。

魏晋南北朝

这一时期近400年间,长江、汉水、赣江等都出现了堤防。长江最早出现的是荆江段的防洪堤。淮河上也有了局部堤防。

黄河水灾明确记载很少,同时也无修堤防、决堤防记载,情况很像战国以前。黄河下游的分支有汴、济、濮、漯及瓠子河等,分流减缓了洪水泛滥。支流通连荥、圃田、乌巢、巨野、雷夏等大泽,也有调蓄作用。当时黄河流域战乱多,人口稀少,人遇洪水,逃避高处,也是很自然的。

这一时期常利用洪水作战争工具。被利用的河流有长江荆江段、汉水襄樊段、淮水中游段、泗水中段、漳水出山段、黄河上游(今宁夏)段等,还有山谷洪水。方法是拦河作坝,壅高水位,利用上游回水淹城池,或利用骤然决开的洪水淹下游战场,或开渠分引洪水淹灌敌人等。规模最大的一次是梁天监十五年(公元516年)在淮河上所筑的浮山堰,利用回水灌上游几百里北魏的寿阳城。堰崩溃后,下游淹死居民10万人。这种用水攻战,后代也常有发生,著名的如明末决黄河堤灌开封,淹死几十万人;1938年决黄河花园口堤(参见黄河花园口堵口),虽有些军事效果,但牺牲的却是数以百万计人民的生命财产。

隋唐五代

隋唐五代时重建黄河下游系统堤防,长江、汉水下游堤防增多,防堵是防洪主要手段。五代时,黄河下游出现了遥堤,有了系统的双重堤防。遥堤可以拦洪水;近水的缕堤,可以保护滩地居民。分疏仅有通济渠(汴渠)一条,渠首有控制。唐代最下游曾开一段分水河道;又曾于滑州(今滑县东)改过一段河;最下游也改过一段。五代时下游有决口未堵的分流。

北宋

北宋防洪记载较多,除黄河下游大量修防外,海河水系和珠江水系也出现了堤防。北宋初,黄河下游有修遥堤和旁道分流两种意见。实际经常分流的只有汴渠一路。黄河、汴渠每年修防已有较完备的制度,冬春备料修缮,调丁夫常达10万以上。夏秋防汛规模也不小。把堤防按险要程度分为两类六等。一类为“向著”,是最险堤段,下分三等:河势横溃堤段为第一等;河势顺堤下流为第二等,河势离堤在一里以内为第三等;二类为“退背”,是较安全堤段,下分为三等:去河最远者为第一等,次远者为第二等,最近但仍在一里以外者为第三等。

沿河险工段设有护岸挑溜的埽工。前期自河南省孟津县以下河道已有著名埽工四五十处。元丰四年(公元1081年)记有北流著名埽工59处。埽工既用以护岸,又用以堵决。作护岸时因所处位置、形式、作用之不同分若干类。护岸除埽工外,宋代另有马头、锔牙、木岸、木龙等工程。

北宋防洪和历代不同的是人工改道。历代改道多因其自决,加修堤防,改道稍久即不再堵新复旧。北宋却做了3次堵新复旧工作。第1次在嘉祐元年(公元1056年),堵塞自今天津附近入海、已有8年之久的北流,未成功;第2次在熙宁二年(公元1069年)再堵北流,使回入自乐陵、无棣附近入海的另一东流新道,只维持了12年,又决向北流;第3次在绍圣元年(公元1094年)又闭北流,复东流,只维持了5年又决向北。当时议论很多,牵涉到当权的政治斗争(参见北宋改河)。堵新复旧汉代已有瓠子堵口,元代有贾鲁治河,近代有黄河花园口堵口。宋代改北向东,同是新道,只是人为的选择。

宋代对黄河水文特征已有较多认识。把季节性涨水分为10期,根据经验可以预估汛水的到来。王安石推行新法,曾对黄、汴等河试行机械疏浚,有“铁龙爪扬泥车法”及“浚川耙”等。当时虽效果不好,但提出了一种新开浚手段。

北宋防洪议论很多,例如从泥沙淤积问题着眼的,指出泥沙淤下游,上游必决,河流旧道不易恢复;流急则通,缓则淤湮,河分两支不能都通,所以两河不能并行。还有因势利导,顺水所向,迁城邑以避之及综合以上两种意见,提出淤积不可避免,东西迁徙不要以人力干涉,只能“因其所向宽立堤防,约拦水势,使不致大段漫流”等。

北宋河防技术已有相当水平。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曾编河防书292卷,已失传。仅元人编辑的《河防通议》一书中存有一些内容。

南宋(金)、元至明中期

南宋初年,人工决黄河防金兵南侵,主流从泗水入淮。金末元初又一次人工决河,主流从涡河入淮。自金代起汴河湮塞,黄河已无正式分支。但金、元两代初年都是放任自流,后来修有局部堤防和修围护城邑的围堤,只是限制洪水的淹没区,而且重北岸,轻南岸。元至正十一年(公元1351年)贾鲁治河,主要是堵白茅决口(在今山东省曹县境),提出疏(分流)、浚(浚淤)、塞(堵塞)三法。汛期施工。创制石船大堤等挑水工程,在堵口技术上有成就。这几百年中防洪手段不外乎这三种。金、元、明定都北京,对永定河的修防都很重视。卢沟桥附近堤防已经完备,下游也有百里以上的堤防。这一时期长江堤防,荆江段已完成,下游及支流上也逐渐形成系统。

黄河入淮,淮水下流不畅,中下游就增加了泛滥和修筑相应的堤防。明代重开会通河,京杭运河成为南粮北运的主要运道。明代为了保证漕运,自正统、弘治两次北决,冲断运河(参见黄河水利史)后就以北堵南分为主要对策。北岸筑大堤,南岸开浚分流。嘉靖时提出向南分流加重淮河泛滥,可能波及明皇室泗州(在今江苏盱眙北)的祖陵和凤阳皇陵,南岸也逐渐筑成千里堤防。到隆庆年间,黄河下游南北岸除个别地段外都有了长堤。

明后期至民国

这一时期防洪要求、手段和理论都有新的发展。明隆庆、万历年间潘季驯等治河,着眼于治沙,一反以分疏治水为主之说,提倡“以堤束水,以水攻沙”,堤的意义一变而为治河工具。他主张遥堤防御洪水,缕堤靠近河床束水刷沙,格堤拦截顺堤水流,月堤防险等,并辅以各类埽坝。每年修守有一套完善制度,有决口则迅速堵塞。建筑减水坝,分减特大洪水,维护遥堤,实际是有控制的分疏。最后又主张放淤固堤,利用泥沙来巩固堤防。这类放淤,清代继续使用,清中期(19世纪)在黄河、漳卫河、永定河上普遍使用。

潘季驯治水,把黄、淮、运当成一盘棋,提出了规划性措施,对淮河洪水采取调蓄办法,大修高家堰,筑成洪泽湖水库拦蓄淮河洪水。对黄淮合流的河道淤积,提出逼淮河清水出清口(淮阴西),以清水稀释黄河浑水,冲刷河身。他这两种措施,到清代靳辅、陈潢时发扬光大,洪泽湖扩大,以清释浑提得更明确。靳、陈还修了更大更多的黄河下游减水坝,特别是南岸。向南分减洪水,沿途沉沙,较清的水入洪泽湖,助长清水的力量,出清口刷浑。靳、陈还疏浚海口段,是和潘季驯意见不同的。

潘、靳等人的办法,效果虽不明显,但清代至民国300年来一直是治河的主要方案。清代黄河防洪在工程技术上有所提高。如埽工改为软厢,使用砖、石工等。民国年间引进西方技术,在交通、通信、测量、水文测验、沿河上中下游综合治理理论等方面成就较多,堵口修堤技术采用不多。

清代对永定河防洪的重视,仅次于黄河。康熙时在卢沟桥以下修成了200 km的堤防。南运河、漳河等也修成大段堤防。清代人对海河水系的筑堤有不少反对意见,认为筑堤后泥沙淤成悬河,决溢水灾反而多了,不如无堤,任其泛滥,淤沙可以肥田,一水一麦可以补偿。还有人主张散水匀沙,把泥沙沉积在缕堤、遥堤间的广大滩地上,清水进入河槽。这些主张并未实行,仍以修堤为主,决溢为灾的记载,多于前代。

长江中下游堤防这时期已普遍修成。荆江仍是防洪重点,自清代乾隆五十三年(公元1788年)荆江大水为灾以后,修守制度和黄河相似。汉水及赣江下游堤防普遍完成,也每年防汛。

珠江东、西、北三江下游亦修堤防,民国时试用新技术修建闸坝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一直把防洪当作安民兴邦的大事,坚持“蓄泄兼施,以泄为主”的治水方略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并重。经过50年工作,编制了各大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必要的补充修订规划;加固新建堤防海塘27余万km,大中小型水库8.5万余座,大中型水闸3 500多座,重点整治了河道,开辟行蓄洪区98处,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0.9万km2;初步建立了全国防汛信息系统,报汛站8 600多个,水文自动测报系统200多处,应用计算机、气象卫星等高科技手段预报洪水,制定和颁布了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汛条例等法规,健全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防汛组织机构。防洪能力有了较大提高。大江大河建成了防洪体系。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和珠江流域的东江和北江皆已达到50~100年一遇以上的防洪标准,辽河、松花江和珠江流域的西江沿线重要城市也已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50年内胜利地抗御了长江1954年、松花江1957年、黄河1958年、海河1963年、淮河1991年、珠江1994年、长江1998年、松花江1998年等20多次大洪水,累计减少经济损失1.5万亿元以上。

1949年后防洪成就辉煌,但江河治理难度大,防洪标准还较低,21世纪将为基本解除洪水威胁而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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